巿民擬DQ朱凱迪鄭松泰被擱置 上訴指未簽署不屬完成宣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17 13:36

最後更新: 2017/08/17 13:36

分享:

分享:

市民羅景楊早前就挑戰朱凱迪及鄭松泰立法會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惟因未有繳交2萬元訟費保證金,羅早前申請補交保證金被拒,法官早前裁定無理由申請延期,將案件擱置,羅今早申請上訴許可,其代表大律師馬恩國提出新法律觀點,指朱和鄭兩人於簽署前即宣誓時加入語句,違反人大釋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指法官沒有考慮憲法上的重要性。法官押後頒下書面判決。

代表大律師馬恩國於庭上指出,法官區慶祥早前處理本案時,只著重處理申請人遲交保證金事宜,卻未有觸及重要憲法問題,即若於口頭宣誓後及簽署前自行加插語句,便有違《宣誓及聲明條例》。惟法官質疑申請人早前並沒有提及有關新法律觀點,只概括指兩人宣誓時違法。